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2015年秋季招生公告
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为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2015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晋政文〔2015〕107号《晋江市201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2015年秋季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招生对象:
小 班:3周岁(2011年9月日至2012年8月31日)
小小班:2周岁(2012年9月日至2013年8月31日)
三、招生办法:
(一)服务片区招生对象: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同属片区户籍;拥有片区房产且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
2.我园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款之一:
(1)竹园园区:
①竹园小区业主子女(必须符合“两一致”及计生政策的适龄儿童。属房产转让的,同一套房产四年内只接受一名适龄儿童。)
②市区湖光路以北、世纪大道以西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
③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居委会居民的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
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入学,需具备如下条件:(含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属片区内同一户口簿的直系孙辈)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同户,法定监护人为单位编制内人员,能提供公务员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
(2)桂山园区:
①君悦湾购房户子女(必须符合“两一致”及计生政策的适龄儿童。属房产转让的,同一套房产四年内只接受一名适龄儿童。)
②市区世纪大道以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
③梅岭街道镇直行政事业单位、镇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部队干部子女。
(二)政策照顾对象及招生办法:(竹园园区及桂山园区一致)
1.驻晋江部队现役干部独生子女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幼儿园申请入学。
2.上级驻晋江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幼儿园申请入学。
3.符合《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晋委办〔2011〕7号)、《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晋委办〔2011〕43号)文件精神,优秀人才子女可提供相关证件,向我园申请入学。
4.规模企业专业人才子女,可提供有效证件,向我园申请入学。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经学园认定后,给予直接照顾入学。
(三)剩余学位的“扩招对象”。
在完成片区和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我园将通过抽签形式把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列为“扩招对象”:
1.实际居住在幼儿园服务区内,拥有片区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同一套房产四年内只接受一位适龄儿童)
2.父母户籍在幼儿园服务片区内,子女属港澳台侨籍的适龄儿童。
3.晋江市荣誉市民子女。
(四)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1.我园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和政策照顾对象因故不能如期报名者,应提前3天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经学园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园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我园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2.扩招对象逾期没有到园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到我园就读的权利。
四、登记时间:(竹园园区、桂山园区)
2015年6月16—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五、登记地点:(竹园园区、桂山园区)
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新园区一楼(新园区位于城市晶典、竹树下公园旁)
六、报名缴费时间:(竹园园区、桂山园区)
2015年7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015年7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逾期不候)
咨询电话:0595—85659509 周老师(正常上班时间接待)
备注:因桂山园区工程末能如期完工,桂山园区服务区内中班的适龄儿童,先登记摸底,是否开班将根据登记情况而定,小班的适龄儿童,暂到竹园园区就读,小小班的适龄儿童暂到竹园小区公共用房就读,待桂山园区完工后迁入。(2016年1月份之前迁入)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新生登记应携带材料
2. 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表
3. 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新生报名应携带材料
4. 晋江市小学(幼儿园)“就近入学”(扩招对象)申请表
5. 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择校(园)申请表
·暂无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