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刊报[2012]3号
关于举办第三届“小金星·海西杯”全国
少儿主题书画大赛(幼儿组)及出版作品集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幼儿园、培训机构:
第二届“小金星·海西杯”全国幼儿主题绘画大赛已圆满落下帷幕。在广大园长、教师、家长、培训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前两届比赛反响热烈。为充分挖掘少儿绘画潜能,进一步促进少儿美术、书法教育的交流与发展,培养少儿正确的审美意识和高尚情操,营造积极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组委会经研究,决定从第三届起,将参赛对象由学前幼儿延展至小学1~3年级学生,并更名为“小金星·海西杯”全国少儿主题书画大赛。现将幼儿组参赛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福建教育杂志社
《中国教育报》福建记者站
福建省教育学会
二、承办单位
《福建教育》编辑部
《福建幼儿教育》编辑部
福建教育杂志社附属幼儿园
三、协办单位
小金星国际教育集团
四、参赛对象
全国幼儿园小朋友(小、中、大班),学前适龄儿童。
五、作品主题
幼儿组只开展绘画比赛,主题为“我喜欢 ”。通过作品展示自己的性格、喜好、生活;也可发挥想象,勾勒心中理想的世界和生活。
六、参赛须知
1.绘画作品以艺术创意和主题表现力为主要评审标准,强调原创性。
2.作品规格。绘画作品规格统一为8开(271mm×390mm)大小,纸张不限,画种不限(国画除外);作品必须寄送原稿,不得翻拍后寄送照片。
3.每人限交2幅作品,每幅收取参评费30元(含评审费、证书工本费、邮寄费)。
4.参赛者请填写“个人参赛作品登记表”,同时,须填写“参赛作品汇总表”,并将表格发送到指定邮箱。(表格下载请登陆福建教育杂志社网站www.fjedu.com.cn)
5.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鼓励由学校或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参赛。组织50人以上参赛列为团体参赛。
6.即日起征集作品,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恕不退还作品。
七、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另外,还设立最具潜力奖、最佳创意奖、新星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2.奖励措施:
(1)公布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将以文件形式发送到各县(市、区)教育局。
(2)颁发获奖证书。所有获奖者及指导教师均可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精美证书;组织50人以上参赛且取得较好成绩的学校或培训机构可获“优秀组织奖”,获赠作品集1本,同时园长或组织教师(限1名)可获得“特别贡献奖”。
(3)公开发表作品。《福建教育》《福建幼儿教育》将开辟专栏择优发表获奖作品,特别优秀的作品可选作《福建教育》封面。
(4)经验典型报道。《福建教育》《福建幼儿教育》将选取部分获“优秀组织奖”的学校,挖掘和报道其艺术教育典型经验。
(5)公开展出作品。主办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媒体公开发布权及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八、出版作品集
本届大赛将编辑出版极具珍藏价值的精美画册——《第三届“小金星·海西杯”全国少儿主题书画大赛优秀作品集》。作品集以《福建教育》(增刊)的形式出版,有CN号,售价100元/册。作品集内容不体现获奖情况,只为给孩子留一份宝贵记忆。所有参赛儿童均有收录资格,每订购一本作品集,相应收录其一幅作品入册。
如需购买,请认真填写第三届“小金星·海西杯”全国幼儿主题书画大赛作品登记表中“购买作品集数量”一栏。画册收录作品信息一律以登记表为准,请准确填写。作品集订购时间截至2012年3月16日,以收到汇款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作品集质量,以便能在下学期末前将作品集制作完毕,本届作品集征集活动一经截稿,不再补录作品集作品,敬请谅解。
九、联系方式
参赛作品邮寄和汇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福建教育杂志社 邮编:350003(请在汇款附言栏中注明“幼儿绘画”,以及参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其中,个人汇款,注明参赛人姓名;集体汇款,注明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李 莎 谢 薇
联系电话:0591-87872053 0591-878726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QQ:1429366684
福建教育杂志社 《中国教育报》福建记者站 福建省教育学会
2012年2月9日
·暂无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