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惠民资金管理,维护资金安全,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资助工作的通知》(闽财教【2014】26号)转发给您们,请符合条件的根据文件精神向幼儿园申请资助。具体表格在幼儿园网站下载www.jjdssy.com
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
2016年5月10日
附件5
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发放流程
“助学金”申请发放工作由幼儿园资助工作人员,按“家访摸底→分类建档→预审公示→注册激活→以劵拨款”顺序,分学期进行。
一、秋季学期“助学金”
秋季学期“助学金”申领工作于每年4月至9月开展,具体操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1.家访摸底:每年6月至8月,幼儿园指派专人对片区内拟入园(预报名)适龄幼儿家庭进行家访摸底调查,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家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内容,填写《福建省学前教育资助家访记录表》(见附件2),对需要资助的幼儿在入园前分发并收回《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2.分类建档:每年8月中旬,幼儿园资助工作人员根据家访情况,登录“系统”填列《福建省学前教育资助家访记录表》后自动分类生成“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数据库”;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提交的申请情况在“系统”中填报《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交主管的教育资助部门审核。
3.预审公示:每年8月下旬,幼儿园主管教育部门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为主、联合幼教、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辖属幼儿园提交的“助学金”申请情况予以审核,形成拟资助名单,并经“系统”生成公示名单,在“福建省学生资助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4.注册激活:每年9月初,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幼儿名单,由幼儿园资助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激活并生成“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券”(详见附件4),在幼儿入园注册时,由监护人签字领取,用于抵缴幼儿入园所需的保教费和伙食费。
5.以券拨款:每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幼儿园主管教育资助管理部门根据“系统”汇总的“资助券”数量及相应标准,确定资助经费额度并拨付下达至幼儿园。
二、春季学期“助学金”
春季学期“助学金”申领工作流程参照以上秋季学期做法, 3月中旬前要完成相关工作流程,3月底前资助经费要拨付至幼儿园。
以上工作流程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后予以实施。
附件3 | | | | |
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 | ||||
幼儿园名称: | 编号: | | | |
幼儿姓名 | | 性 别 | | 幼儿照片 |
所在班 | □小班 □中班 □大班 | |||
身份证号 | | 学籍号 | | |
收费金额 | 共 元/学期(保教费: 元;伙食费: 元) | |||
家庭住址 | | |||
家长姓名 | | 电话(手机) | | |
幼儿困难类别 | □孤残 □低保 □烈属或优抚 □其它困难 | |||
佐证材料 | | |||
助学金标准 | □Ⅰ档(1000元/学期) □Ⅱ档(500元/学期) | |||
所在幼儿园意见 | 幼儿园(签章): | |||
主管市(县/区)教育学生资助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章): | |||
备注 | | |||
说明:1.本表经“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工作平台-学前教育资助”模块自动生成,由幼儿园专职资助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导出并打印,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审签盖章,幼儿园存档。 | ||||
2.其它困难: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的;②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③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④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⑤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的;⑥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的;⑦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的;⑧父母是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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